共青团各市州委,省直团工委,各高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和湖南“创新引领 开放崛起”战略,助力全省青年投入创新创业实践,团省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机构
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由团省委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实施,团省委负责具体管理和运用,由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负责项目推荐和落实。团省委将按照“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厉行节约、确保实效”的原则,做好扶持资金的管理、划拨、使用、监察等工作。
二、资助对象
湖南省内和湖南省外派遣回湘的湘籍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五年以内),具体范围见《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三、资助方式
1.资金资助。本年度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由湖南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基会”)负责实施。具体项目的审批流程、资助程序和资助额度参照《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创基会官方网站及“湖湘青创汇”公众号)。
2.导师帮扶。创基会将为“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建立导师库,为创业企业和项目提供导师长期跟踪服务。具体服务方式见《关于开展“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导师服务计划的通知》(详见创基会官方网站及“湖湘青创汇”公众号)。
四、申报时限
请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积极组织动员,将相关申报材料按照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材料报送须知(见附件4)有关要求,于4月30日前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并通过创基会官方网站及“湖湘青创汇”公众号的网络报名通道进行线上报名,逾期则视为放弃申报。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度重视项目筛选工作,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合规性,要与项目申报人进行面谈了解,对项目逐一实地考察;及时收集、报送项目申请表格和报名材料并统一汇总,帮助青年创业者协调当地人社、工商、税务、扶贫办等部门审核相关申报材料。
2.请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积极推荐优秀创业导师,配合创基会完成创业项目和创业导师的对接帮扶。
3.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确保专款专用、规范实施,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项目的实施,确保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规定使用。团省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审计厅等单位届时将对资金使用情况组织专项审计和严格检查。
联 系 人:秦超杰
联系电话:0731-88776977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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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